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河北中华文化学院)拟委托智慧校园建设方案设计服务,现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按要求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河北中华文化学院)智慧校园建设方案设计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YC-B202514
三、项目控制价:投资预算的3%
四、采购人名称: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河北中华文化学院)
五、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煤机街65号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王老师 0311-89291596
七、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八、项目需求:项目根据我院工作需求,构建功能全面、业务协同、数据融通、安全可靠、资源共享的智慧校园架构体系,实现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智慧教务系统、智慧教学系统、智慧学员管理系统、智慧办公、后勤管理系统,推动教、学、研、资、管等各项工作融合发展。
本次采购内容为智慧校园建设的咨询设计服务,中标方需提供方案和初步设计服务,还需协助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完成项目立项审批。
九、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完成方案编制工作并向有关部门提交成果文件,获得方案批复后3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工作并提交全部成果文件,至合同内容全部完成并获得有关部门设计批复为止。
十、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工程咨询资信证书-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乙级及以上资质。
十一、比选方式:按报价部分10分、商务技术部分90,总分100分进行评审。
十二、供应商递交的比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比选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资格情况
5.技术方案
6.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情况表
7.类似业绩情况表
8.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十三、费用说明
1.参选人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违反标准规范,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报价应是完成比选文件中用户需求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费用。
2.参选人应承担编制比选文件与递交比选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标书编制、现场考察、参加比选会的交通、食宿等相关费用。不管比选结果如何,采购人不予支付,参选文件均不退回。
十四、供商报递交材料: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于2025年10月20日10:00前,按规定要求将参加比选的相关资料(需装订)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后送达指定地点。逾期不再收取比选资料。递交文件数量为4份及电子版(U盘)(每份均须盖章,电子版U盘及参选文件密封在一个文件袋内)。
十五、递交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煤机街65号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1号楼105室
十六、咨询电话:0311-89291596
十七、比选文件获取:现场发放。发放时间:9:00-17:00(工作日)。发放地点: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1号楼105室。
十八、本公告发布平台: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网
http :// www.hebeisy.org.cn/
【责任编辑:赵若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