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闫社喜一行到新疆、青海社院学习调研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要求,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宗教理论政策教学培训工作,以增强我院宗教教学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进一步做好文化交流工作,充分发挥中华文化学院作用,10月22日-27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闫社喜带领教务处、文化交流处、教学部、科研部等处室的5名同志先后到新疆社会主义学院、青海省社会主义学院调研交流。
在调研过程中,新疆社会主义学院院长韩侃,党委委员、副院长唐超介绍了新疆社院的历史发展以及近年来学院关于宗教教学培训的主要工作;青海省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毛玉金、教育长李广斌介绍了青海社院在民族宗教工作、科研教学、对外文化交流等方面的新尝试、新做法、新成就。
闫社喜副院长介绍了河北社院的有关宗教工作培训、教学科研、文化交流等方面的建设情况,并就宗教理论政策教学培训、文化交流工作积极向新、青两院取经,吸收借鉴其宝贵经验。
调研组一行分别到新疆伊斯兰教经文学校、新疆伊犁州社会主义学院、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社会主义学院调研座谈,并到我国第一个原子弹和氢弹的诞生地——青海省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原子城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此次调研加强了我院与新疆、青海社院的沟通联系、合作交流,学习了其教学工作尤其是在宗教教学培训工作、文化交流工作方面的优秀经验,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院做好全省宗教培训、文化交流工作提供了新思路、新借鉴。
【责任编辑:赵文强】